FSC 森林认证
一、基本介绍
FSC是认可认机构的国际组织,以确保认机构认的真实性。于1993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创建的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在建立大会上,来自25个国家的130名代表和其他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组织(例如森林工作者组织、社会和本土组织、木材工业和国际环境组织)参加了这次会议。
FSC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性的非**组织。凡对森林及其森林产品感兴趣,并承认FSC的目标,即可以成为该组织的成员。成员包括各种商业组织、环保组织和社会人文组织。 FSC原总部设在墨西哥的Oaxaca城市,现已搬至德国BONN,它的较高决策机构(即会员大会)分为三个同等重要的**。
FSC 任务旨在促进对环境负责、对社会有益和在经济上可行的森林经营活动,为实现这些目标,它倡导自愿、独立、第三方认证为主要的方法手段。每个国家的都是建立在10条通用的准则和森林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社会的、环境的和经济的因素。林业管理者和评价人员依据这些因素进行认证。 FSC 森林认证过程要求 10 条准则和标准适合应用于每个国家的标准。为确保准则和标准适合反映各地情况,应该由一个具有各广泛代表来讨论准则和标准的适应性。
FSC作为一个庞大的组织,本身不进行认证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评估、授权和监控认证主体。认证者特别承诺接受 FSC 的目标和准则以及在他们的认证工作中反映这些目标和准则。**总共有19家机构被授权实施FSC认证,其中7家在中国开展业务。
FSC根据原则及标准独立审核后给林业单位颁发认证书,并在此后至少每12个月以内进行一次检查,如期间发现林业主或林业单位管理不善,或违反相关条例对其的森林单位做出不当举动时,可以即时收回认。
购买带有FSC认证标志的木制产品,可以避免买到来源于濒危树种或非法砍伐的产品,向消费者保证了产品来自于能满足当代和后代社会、经济、生态需求的森林,也是对绿色和平的支持。**大约已有79个国家的一亿多公顷森林得到了FSC认证。
在任何情况下,认证过程都是由林主和经营者自愿发起的,他们只要求机构提供相关服务。FSC的目标是通过制定世界范围内广泛认可的标准和相关的森林管理原则,以促进对环境负责、对社会有益和在经济上可行的**森林经营活动。
FSC原则与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热带、温带和寒带森林。许多原则与标准也适用于人工林和部分人工补植的森林,可以在国家和地区水平上起草更为详细的、适用于各类森林植被类型的标准。FSC原则与标准应纳入到寻求FSC认可的所有认证机构的审核体系和标准中。虽然FSC原则与标准主要是为生产木质产品的森林经营而制定的,但在很大程度上也可应用于生产非木质林产品及提供其它服务的森林经营。原则与标准是一个整体,没有主次之分。
FSC及其认可的认证机构并不一定强求完全符合其原则与标准,但如在任何一条原则上存在重大差距,则通常被认为不合格,或导致证书吊销。这需要独立的认证机构依据每个标准满足的程度和差距的重大程度及其后果做出判定,允许根据当地情况做出某些灵活处理。
1.为销售FSC混合产品混合使用非认证材料与FSC认证材料的制造商;
2.为销售FSC混合产品混合使用非认证材料与FSC认证材料的贸易商;
3.经营或向FSC产销监管链企业销售FSC受控木材的贸易商。
二、重要性
在一切认证审核过程中都要考虑到森林经营作业的规模和强度,受影响资源的*特性以及相关森林的生态脆弱性。各国和地区的森林管理标准会指出FSC的原则与标准解释的差异与难点,这些标准将在各国和地区的参与下制订,并由认证机构和其它参与及受影响各方逐项进行认证审核。如有必要,FSC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审核过程也提倡采用本办法。使用FSC原则与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的法律制度。FSC旨在、而非替代支持**负责任的森林经营的其它倡议。
FSC将开展教育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下列问题的重要性的意识:
· 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 将经营和生产成本计入林产品价格;
· 促进森林资源的较优利用模式;
· 减少破坏与浪费;
· 避免过度消费与过度采伐。
FSC还将针对这些问题为决策者提供指导,包括完善森林经营法规和政策。
三、实施意义
1、环境方面
维护生物多样性及其价值、水资源、土壤、*特而脆弱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等;
维持森林的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保护濒危物种及其生境。
2、社会方面
确保所有利益各方的权利得到尊重和实现。
3、经济方面
(对于参与认证的企业尤为重要)
确保木材的长期供应;
提高森林生产力;
稳定森林经营权;
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和环境管理;
保持或增加市场份额;
生产有差别产品;
产品溢价;
改善与各利益方的关系;
加强与管理者的联系,获得森林经营的**权;
提高职员的士气和能力,吸引人才;
提高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信誉;
获取更多的财政和技术支持。